立法委員楊玉欣、邱文彥、江惠貞、鄭汝芬等四人,8月27日下午一時三十分在立法院群賢樓802會議室舉辦「身心障礙者災害應變之困境與需求」公聽會,邀請中華民國運動神經元疾病病友協會(漸凍人協會)、社團法人台灣歡呼兒協會、財團法人台北市脊髓損傷社會福利基金會、千障權益行動聯盟等十六個團體,以及罕見疾病病童家長齊發聲,盼政府考量身心障礙的特殊需求,並要求內政部與相關單位依災害防救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有關弱勢族群災害防救援助必要事項」,盡速完成身心障礙者災害應變之機制規劃。 「每次颱風來臨一旦斷電,一百多位使用呼吸器、抽痰機與氧氣製造機的漸凍人病友,就要得面臨呼吸中斷、死亡的恐懼。」中華民國運動神經元疾病病友協會(漸凍人協會)秘書長林金梅指出,一般居家護理所提供備用電源,最多只能撐兩小時左右,以往建議病友家屬自備發電機,卻有噪音大、空氣汙染以及汽油保存危險的缺點。 台北智障者家長協會委員潘于岡、本身也是罕見疾病病童的照顧家長,在今年7月蘇利颱風來襲斷電時,借不到發電機,只好緊急將女兒與醫療用電維生設備一併運送到醫院急診室「充電」,付了急診掛號費卻不看病,只為讓呼吸器繼續運作。 社團法人台灣歡呼兒協會理事周淑菁表示,協會會員有一百多位小朋友皆仰賴呼吸器等用電維生設備存活,無論是住在機構或家裡,平時已是照顧家長沉重的負擔,一旦遇到災害緊急撤離或斷電,家長心中焦急地像熱鍋上螞蟻,「建議村里長、派出所管區或消防隊能在天災來臨斷電時,先提供發電設備借用,並優先提供撤離與後送的協助。」 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理事長謝素分則指出,災難來臨時,聽障朋友無法以廣播電視接受到正確資訊,「電視新聞一定要同步增加手語翻譯。」千障權益行動聯盟代表張宗傑則認為,政府應針對不同障礙類別者的需求,設計並定期實際演練,包含訊息發布、撤離、醫療與交通等資源的盤整、標準流程的制定,讓身心障礙者在災害來臨時,不致被忽略。 楊玉欣委員指出,根據衛福部社家署補助居家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設備電價執行報告指出,101年全台至少有3239位身障者,依賴包含抽痰機、呼吸器等用電維生設備維持生命,一旦遇到風災、水災等災害來臨時,在斷電數小時之後恐失去寶貴生命,需要行政部門平時列管、災時建立優先協助的應變機制。她也要求行政單位針對今日身心障礙團體,於會中提出的各項災害應變建議,兩周內提出檢討與未來規劃計畫,並建立身障各障別的應變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