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表示,這次修正調整主要是考量國內外經濟情勢已急劇變遷,加上市場信心調查資料在景氣判斷中漸受重視。
經建會也指出,美國、日本、OECD(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分別在近2年完成景氣指標修訂工作,因此,通盤檢討修正景氣指標與對策信號,希望能精確、即時反映景氣概況。
景氣對策信號(景氣燈號)構成項目的調整,在9個指標中,剔除直間接金融,新納入台經院的「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原「商業營業額指數變動率」改採「商業營業額變動率」;原「製造業銷售值指數變動率」改採「製造業銷售量指數變動率」,其他項目維持不變。
景氣燈號構成項目的檢查值(變燈門檻)也將調整,燈號仍維持5個燈。
景氣燈號,紅燈分數為45至38分、黃紅燈為37至32分、綠燈為31至23分、黃藍燈22至17分、藍燈16至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