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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爆/高溫假放不放 勞工朋友最有感

yam蕃薯藤新聞/陳志龍 2013.08.12 00:00
台北近日屢創史上高溫,面對如此「回不去了」的高溫趨勢,是否應該訂定「高溫假」也引起討論。但就跟颱風假一樣,放假標準與決定機關為何,以及勞資雙方的受益或蒙損如何平衡外,最直接會因高溫過熱受影響的「戶外工作者」如派報生或工地施作者等,是否就會因高溫假而直接受惠,或適得其反也值得討論。 勞工團體提出要修高溫假,行政院長江宜樺說有討論空間。只要高溫達到一定標準就放假聽起來似乎立意良善,對於本來就在冷氣房裡辦公的人來說也許受戶外高溫的影響不大。但對直接曝曬在大太陽下的工地工人們來說,溫度高低他們感受最深,但一聽可能要放高溫假,卻開心不起來。因為屬於「有上工才有錢賺」的工作,所以一旦放假等於當天就沒有收入,如果高溫一連幾天,那損失誰該負責。加上台灣下雨的頻率不低,如果不趁晴天趕工還放起高溫假,那工程進度勢必受到極大影響。 不過面對酷暑高溫,一般工地大致上都採取每上工兩小時休息二十分鐘的慣例以避免中暑的情況發生。台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也認為目前不宜實施高溫假,但表示若高溫達到36度時,建議室外作業勞工應停止作業,同時雇主應提供充足飲水、遮陽設施及休息區。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也認為,高溫假在執行上有困難,也認為勞工在高溫環境工作應注意的熱危害預防,本來就是雇主對勞工應負起的照顧體恤責任。 目前高溫假僅屬紙上談兵,其他各國亦無前例可循。勞工團體拋出高溫假議題無非期望勞工權益更受關注與保障,只是先不論執行難度,光是否應該執行即難以達成共識。因此目前應該先將重點放在訂定標準,規範在高溫工作下的勞工其工作環境與工作內容才是比較具體有效的作法。至於江揆所說的「這部分大家可以討論」,這種政治語言恐怕就不需要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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