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民國106年有線電視施行分組付費後,除訂戶享有更低廉的費率與多元選擇權外,同時也將修法讓有線電視產業內之上下架機制更加健全,讓民眾更有機會觀看到想收視的頻道。
依據NCC提出的初步規劃,基本頻道屆時將區分為1組基本普及組,與3組以上基本套餐組,基本普及組收費上限為每月新台幣200元。系統業者在基本普及組中須必載11個頻道,但NCC不限制系統業者為爭取更多訂戶,以免付費方式提供更多頻道的可能。
至於基本頻道套餐組,每組收費上限為每月130元,且各基本套餐組費用總和不得超過300元,訂戶可選擇其中任何一組,也可直接選擇付費頻道,擁有「看多少、付多少」的選擇權利,走出目前因成批訂價(俗稱大碗公)模式下,無從根據本身需求付費收視的困境,享有因數位化所帶來的數位紅利。
為確保訂戶收視權益,規劃案也規定未來基本普及組與基本套餐組頻道數量之總和,不得少於現行類比基本頻道的總數量。
NCC也將著手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開放付費頻道播出廣告,並讓取得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業者擁有公平上架議約權,規範系統業者若無正當理由不得對頻道業者上架給予差別待遇,以此強化有線電視上下游產業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