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2/06/1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日本都築電氣(Tsuzuki Denki)株式會社。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06/11。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與日本都築電氣(Tsuzuki Denki)株式會社簽訂雙方規則聯盟合作,由系統電子提供電源、電池及工業電腦、平板電腦的設計及製造服務,並由日本都築電氣(Tsuzuki Denki)株式會社行銷日本市場。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業務、財務有長期正面助益。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建立長久合作關係,執行長效收益的專案項目,提供公司價值創造股東權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