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洗劫5流鶯 男重判25年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0日電)江姓男子近年來專挑新竹市的流鶯白嫖並下手行搶,被害人認出江男刺青報警。最高法院今天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判刑25年確定。

法院判決指出,江男有毒品、竊盜及贓物等前科,他吃定從事性交易的流鶯不敢報警,從民國99年起專挑流鶯下手行搶。

他在100年6月間與流鶯相約到對方住處進行性交易,卻起歹念,拿美工刀脅迫還動手掐頸,導致女方暈倒,他趁機搜刮屋內現金。女方清醒發現自己嚇得大小便失禁前去清洗,江男還不罷休,拿刀將女方壓在床上,劃破蚊帳撂狠話「下次劃的就是妳的臉」,並性侵得逞。

江男從99年到101年間陸續洗劫白嫖性侵5名流鶯。法院審理時,他還誣指對方欠債及買賣毒品,二度傷害被害人,法官痛斥他手段惡劣,惡性重大,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判處25年徒刑,全案確定。加上江男之前性侵被判刑14年部分,他將遭合併執行有期徒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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