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案」,規定媒體在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或防制措施相關訊息時,若有嚴重錯誤影響整體防疫工作,必須配合主管機關要求立即更正,如果拒不配合,將被處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針對感染多重抗藥性結核病的民眾違反隔離命令,導致社區感染,立院也通過增列明知自己罹患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未遵行主管機關指示,以致傳染他人,比照天花、SARS等第一類傳染病,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