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05/02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提請股東會決議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6月7日上午10時整召開股東臨時會,提請股東會討論並決議;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期依金管會證期局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