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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錯過不能重來 性侵害驗傷採證研習會成大醫院登場

台灣好新聞/ 2013.04.22 00:00
記者吳順永/台南報導

臺南市衛生局在成大醫院舉辦「性侵害被害人驗傷採證工作」研習會,邀請警政署朱聖宇警務正說明驗傷採證的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並分享許多實例,南市責任醫院醫師、護理及社工人員,共計184人參加。

朱聖宇講師表示,被害人的身體就是一個現場,證據錯過了就不能重來,在第一線接觸被害人的醫事人員便是相當重要的角色,除了觀察被害人到院驗傷的情況,提供被害人情感上的支持及適當的醫療處置之外,正確的採集相關證物才能有利確認嫌犯犯罪事實。

朱講師進一步表示,讓案件有效地被起訴和偵審,期望藉此提供更迅速的保護服務及醫療處置,使被害人遠離暴力侵害,讓加害人早日接受法律的制裁。

去年震驚全台社會的富少下藥迷姦數位女藝人,並將過程錄製成光碟的新聞事件,如果以藥物使被害人昏迷的犯案手法來說,若事後被害人仍衣著完整且未發覺任何異狀時,其有可能是不會感覺到自己已遭受到侵害。

若懷疑自己或旁人在飲用他人提供的飲料或食物後有呈現昏沉、不醒人事或失去片刻空白記憶的情況,就要提高警覺是否有遭受性侵害的可能,除呼籲被害人於案發後留下相關物證,通報警政單位(110)及當地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或撥打婦幼保護專線(113)的協助之外,亦應在事發後7日內到醫院進行驗傷採證才能在有效期限內採集相關證據。

社會上普遍存有「認識我的人就不會傷害我」的迷思,而根據統計,在真正性侵害案件中,加害人與被害人認識的比率高達6成,除了男女朋友的性侵害比例偏高以外,網友性侵害的比例也高達6.7%。

媒體近日報導,孩子因網路交友,與網友約見面而發生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提醒家長應多費心觀察孩子使用網路狀況,如果發現孩子有網路交友,經常瀏覽、駐留網路聊天室或與網友約定見面,都需花時間及平心靜氣與孩子溝通,避免斥責,否則反倒讓孩子不願表達想法。

更多:台灣好新聞:http://yam.taiwanho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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