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三年元月間,國內發生最大運鈔車監守自盜案,曾經當過警察的李漢揚到衛豐保全公司擔任護運員,他在上班前,先將座車停在濱江街,利用出車前購買早餐的機會,在同車組長所飲用的奶茶中放入安眠藥迷昏。
林昏睡後,將車上五千六百萬元現金分成三袋交給同夥,警方當時根據李漢揚所換開的車輛,兩天後循線在桃園機場附近的停車場找到該輛車,並查出李當天下午就搭機出境到香港轉進大陸藏匿。
警方通報大陸公安追緝,案發八天後,在雲南昆明將李漢揚逮捕並在日後順利押返受審。
此次兩名炸彈客精準的算準作案時間後離境,與李漢揚如出一轍,檢警已在第一時間將所掌握的資訊通報大陸公安協緝掌控,應可亡羊補牢。
警方表示,兩岸過去有多次共同追緝重大刑事要犯合作經驗,在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合作協議機制後,這幾年透過彼此的互訪及共同打擊犯罪合作,更有相當的進展及默契。
警方認為,只要炸彈客到案,就可釐清動機,嚇阻類似恐怖攻擊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