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01/8/21大陸投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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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2/3/18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本公司透過持股100%之子公司Hannspirit (BVI) Holding Limited轉投資100%持股Brightpro Resources Limited再轉投資南京瀚宇彩欣科技有限責任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USD25,000仟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南京瀚宇彩欣科技有限責任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USD124,000仟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USD25,000仟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通訊設備、電子產品及相關配套產品等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RMB582,350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RMB-110,392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USD124,000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南京瀚宇彩欣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間接投資持股100%之公司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現金增資決策單位:董事會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投資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 102年3月18 日23.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 102年3月18 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USD297,141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0.09%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0%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1.78%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253,091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5.63%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7.03%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27.07%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2009: NT$-579,701仟元2010: NT$-1,642,295仟元 2011: NT$-1,621,758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原101/08/21董事會決議以美金1,500萬元投資大南京瀚宇彩欣科技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