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高電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102/03/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楊瑞陽先生,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許瑞和先生,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陳泗洲先生,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長谷川宗平先生,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田穗積先生,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土井紀夫先生,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本公司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楊瑞陽先生,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許瑞和先生,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陳泗洲先生,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楊瑞陽先生:兼任加高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及加高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許瑞和先生:兼任加高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及加高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陳泗洲先生:兼任加高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及加高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加高電子(深圳)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福永鎮塘尾村橋塘路聚源工業區加高電子(蘇州)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蘇州市項城區黃埭鎮潘陽工業區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加高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新型電子元器件加高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新型電子元器件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加高電子(深圳)有限公司係屬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財務業務均受本公司控制。加高電子(蘇州)有限公司係屬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財務業務均受本公司控制。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