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公司「生麗」負責人黃功仁,前年被控把列為處方用藥的美白乳膏重新包裝,改名菁華霜和活膚霜,透過直銷網絡販賣,遭檢方起訴,法院一、二審都判決黃功仁無罪,全案定讞。士林地院一審和高院二審判決指出,黃功仁和生麗公司是買進合法藥品再分裝,沒有加工調製,即使分裝後的藥品與原藥名稱不一樣,但藥品本質未改變,也非黃功仁或生麗製造,因此判決無罪。生麗公司表示,感謝司法還其清白。 (記者張文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