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白日勳章能保命的起源,係名將黃百韜因為參與剿匪,戰功彪炳,曾獲頒青天白日勳章一座。之後他不幸在「碾莊之役」中為國捐軀,其遺孀及獨子黃效先隨政府來台。但是黃效先後來犯了殺人罪,被判死刑。
由於黃百韜對國家有功,黃效先又是獨子,有關單位特別專案簽報,呈請准予免其死罪。蔣介石於是在民國四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日發布命令,將黃效先死刑減為無期徒刑。自此,軍中流傳青天白日勳章如同一座「免死金牌」。
青天白日勳章於民國十八年頒行,第一位獲勳者即是東北少帥張學良,政府遷台前,除非有重大戰功,否則根本得不到,遷台後兩岸少戰事,現都由國防部長或參謀總長在卸任時循例授勳。
由於量少又知名,青天白日勳章價值不菲;去年還有大陸專業小偷,跑到金門去偷,最後是失而復得的喜劇收場。
至於軍人最高等級的國光勳章,僅有蔣中正、傅作義、周至柔、俞大維、何應欽等五人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