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餘人受害 檢求重刑
前年12月,蔡嫌曾在新北市三重區偷拍被逮,事後判刑3個月,但他卻不知悔改,拿著鐵尺、塑膠尺、竹筷等物,製作出L型的偷拍工具。
今年10月12日早上,蔡男在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持手機偷拍一名正在等公車、低頭玩手機的莊姓女學生,在旁民眾目擊拍下阻止。
警方根據民眾側錄下來的「證據」發現,偷拍狼穿著保全制服犯案,循線揪出蔡。檢警研判,被害者大多是制服短裙的女學生,但因妨害秘密屬告訴乃論,且照片未拍攝被害者臉部,檢警無法尋找告訴人,只能起訴蔡嫌這次偷拍的犯行,不過,因他已有相同前科,故請求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