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內政部統計各地方政府調幅,各縣市公告土地現值均比前一年調升,調幅前3名為澎湖縣、金門縣、新竹縣,新北市則是五都中調升幅度最大的直轄市,總計全國平均調升7.97%。在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部分,全國平均達85.53%。
此外,3年1次公告地價與上期(2010年)相比,除金門縣未調整外,各縣市也都調升;其中,基隆市、澎湖縣、宜蘭縣的調幅較大。不過,這次調整後,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仍低於全國平均。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地價稅為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源之一,公告地價可做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的參考,並以申報後核定的地價做為政府課徵地價稅的依據。她說:『(原音)所以公告地價會由各個縣市政府,它會綜合它地方財政的需要、社會經濟狀況及民眾負擔的能力,也會去估算公告地價調整後,整體對地價的影響。當然也要看公告地價它的動態情形,還有前次公告地價,做一個整體評估,來獲得公告地價。』
王靚琇表示,各縣市政府將於2013年1月1日公告最新土地現值及地價調整情形,土地所有權人須於公告地價次日起30天內申報地價,由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地政單位受理申報;若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則依法令規定,以公告地價80%做為申報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