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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開庭 法官疑法律依據

中央社/ 2012.11.21 00:00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1日電)軍方為江國慶刑事補償案向前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等求償,北院今再開庭,法官問法律依據,軍方辯護人說不清,被要求補強。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庭後認為,「今天最有準備的是法官」,國防部雖有進步、比上回認真,但訴訟架構、法律依據等仍然說不清楚,仍評分「遜」。

軍方日前遭外界質疑準備不足,這次開庭時,軍方特別外聘律師陳俊傑,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長陳招雲也出庭,強化辯護陣容。台北地方法院上午開庭時,軍方依法追加備位聲明,向陳肇敏等6人連帶求償新台幣8844萬元,但部份被告律師對此不同意。

兩造爭論刑事偵查權、國賠時效。軍方辯護人主張,陳肇敏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違法指派不具刑事偵查權的反情報隊,以禁閉、不正取供等手段調查,最後導致江國慶死亡。陳肇敏委任律師則表示,陳肇敏指派反情報隊未違反軍中規定。

但法官質疑軍方的法律依據,未釐清刑事補償法、國賠法,軍中行政調查與刑事調查的分界等,且被告行為與刑事補償間因果關係不清,要求軍方補強主張。軍方辯護人為此還頻翻法條。

民國85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姦殺案,遭控犯案的江國慶遭軍方槍決。軍事法院再審後去年改判江國慶無罪,國防部依法補償江家約1.3億元,並向北院聲請假扣押陳肇敏等人財產。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4月向北院提起民事訴訟,向陳肇敏等6人,各求償1474萬餘元。1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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