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6個州和華盛頓特區,同性結婚已屬合法,但那些法律不是由議員制定,就是透過法院裁決頒布。緬因及馬里蘭州則是頭2個州由民眾投票決定。
「波特蘭先鋒報」(Portland Press Herald)特別報導,人權運動組織(Human Rights Campaign)主席葛里芬(Chad Griffin)對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盛讚是具「里程碑」的舉動。截至記者發稿為止,緬因州以54%對46%通過支持結婚平等權。
葛里芬以電郵發表聲明表示:「我們為緬因州所有人及推動這行動所獲致最後成果感到高興。」「在我們今晚慶祝勝利的同時,我們動力大增,確保這勝利傳遍全美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