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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鯖魚禁漁 漁民促僅母船裝回報器

自由時報/ 2012.10.3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楊宜敏/宜蘭報導〕漁業署即將在明年六月實施鯖魚禁漁期,正在研擬鯖鰺漁業管理辦法,昨再度到南方澳舉辦宣傳說明會,管理辦法預計年底完成公告。宜蘭縣近海圍網漁業協會並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船位回報器的使用、通訊費用補助等,盼漁業署納入考量。

鯖魚產卵季節在三月,每年六、七月南方澳補到的鯖魚體長都偏小,由於南方澳的鯖魚產量佔全國九成以上,漁民在前次說明會多數支持禁漁期放在六月,因此,管理辦法將禁漁期訂在六月一日到三十日。

漁業署漁政組資源管理科長王茂城說,台灣最近三年平均每年捕撈到的鯖鰺魚類超過九萬噸,其中沿近海「討小海」的中小型漁船捕撈僅三千二百噸,為維持沿岸漁民的作業空間,管理辦法也分別限制未滿五十噸、以及五十噸以上的鯖鰺漁船,不得在台灣本島距岸六浬內、以及十二浬內作業。

要求填寫漁撈日誌 指定漁港卸貨

管理辦法還要求鯖鰺漁船赴東北海區作業,必須裝設船位回報器,且每小時需回報一次,做為維護作業秩序的依據,且須每天填寫漁撈日誌,進港三天內繳交給轄管區漁會,未依規定辦理者,處三到十五萬元不等罰鍰。

辦法中也規範,取得在東北海區作業的鯖鰺漁船,限於宜蘭南方澳,新北市澳底、深澳、野柳,基隆市八斗子、正濱,台南市將軍、安平,高雄市興達與中芸等漁港進港卸魚貨,必須在區漁會以拍賣、議價、標價或投標方式公開交易。

宜蘭縣近海圍網漁業協會總幹事邱嘉進昨代表提出漁民的心聲,他說,扒網漁業採船隊(團)方式作業,漁民要求由母船裝船位回報器就好,減少開支,此外,為節省船位回報器的通訊費用開銷,希望改為每四小時回報一次。

漁業署:遇到海上糾紛 恐損失更多

王茂城說,打造與經營扒網船團動輒數千萬、上億,船位回報器裝設費用僅七萬,每小時回報一次,全年通訊費用約一萬五千元,若改為每四小時回報一次,每年費用約一萬一千元,若為省這數千元,遇到海上作業糾紛,漁獲損失恐怕更多,希望漁民再三思。

漁民也反映,船位回報器易故障,返港後要修復才能再出港一事,王茂城允諾將研議在各漁港安檢單位放備品,免費借漁民先出港作業,等故障的回報器修復後再歸還即可;船位回報器在海上故障期間,可改用SSB(單邊帶無線電話)回報。

此外,漁民建議繳交漁撈日誌時間,改為每個月進港休漁時,王茂城認為可行,將納入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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