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提醒民眾,如果在9月或10月剛賣地,基本上今年地價稅仍由原地主繳交,不過買賣雙方也可以自行協議分攤比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局長邱森輝表示,許多民眾詢問,今年已經賣掉名下土地,為何還收到地價稅單?其實是因為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基準日,換言之,8月31日地政機關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人是誰,稅單就會寄給誰,所以9月以後剛賣屋的民眾,今年還是會收到地價稅單。
官員指出,今年地價稅有6種繳稅管道,包括代收稅款金融機構、4家連鎖便利商店、長期約定轉帳、網際網路轉帳、電話語音轉帳和自動櫃員機轉帳;便利商店僅限繳2萬元以下稅款。
邱森輝也特別提到,最近大家相當關切,實價登錄是否造成地價稅負加重?事實上地價稅是持有稅,應從低課徵,且是以公告地價為基礎,其調整方式由地方政府決定,不適合實價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