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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案違憲?法務部捷運局皆否認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4.01.07 00:00
新頭殼newtalk2014.01.07 翁嫆琄/台北報導

針對美河市案,媒體今(7)日指出,此案遭法務部發函判定有違憲之虞,台北市捷運局則澄清,上個月3日收到法務部函示,內容指出美河市案徵收土地移轉為私有土地的適法性,法務部尊重相關主管機關認為此案不受土地法限制的解釋,並未提出北市府有違憲的意見;同時,法務部也否認有此說法。

《聯合報》報導指出,法務部發函給交通部及內政部,認為北市府以聯合開發方式徵收美河市土地如須移轉私人(建商),依照大法官的解釋,應明確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因此全案有違憲之虞。

對此,捷運局說明,法務部指此案違憲一事有誤,因監察院提出糾正案,目前北市府正重新辦理土地價格及建造成本之鑑價,北市府目前實際產權登記持分之總和(含捷運設施30.27%、捷運獎勵2.55%、公地主16.06%等)為48.88%,未來應可再增加。

針對媒體報導,法務部發言人陳明堂也澄清,由於監察院向交通部提出糾正,交通部發函詢問修法意見,因此法務部在去年10月回覆交通部,表示聯合、合作開發應注意大法官第443號解釋的「授權明確性原則」,但並未指美河市案有違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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