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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表演藝術類補助11/1起 受理102年度上半年活動申請

中央社/ 2012.10.17 00:00
文化部表演藝術類補助11/1起

受理102年度上半年活動申請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1017 18:33:34)

文化部為提升表演藝術展演水準,鼓勵民間藝文團體培育優秀人才,依「文化部表演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每年分兩期受理表演藝術類活動之補助申請。

本項補助要點係針對國內辦理之表演藝術活動予以審查補助,凡於國內辦理並符合下列項目之一者,得提出申請補助。

(一)整合性表演藝術活動:計畫內包含五個以上團隊之五項以上製作,或計畫內包含十五場以上演出。

(二)有助於培育表演藝術專業人才、促進表演藝術國際交流發展,在國內地區辦理之國際研討會或國際性表演活動。

102年度第一期申請係受理1至6月所辦理之活動,收件期間自101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截止。凡經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文化社團、演藝團隊及大專院校相關藝術系所等團體或組織,於102年上半年辦理之活動符合所訂補助項目者,皆可提出申請,相關資料可上文化部網站(www.moc.gov.tw)下載區/申請表格查詢。凡有意參加者,請把握機會,務必於規定期限內送件。如欲了解相關內容,歡迎洽詢專線電話: 02-3343-1973藝術發展司陳小姐。

訊息來源: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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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11424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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