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灑水車消防栓取水 民憂礙救災

自由時報/ 2012.10.14 00:00
水公司:以車計價做信用的

〔自由時報記者俞泊霖/台中報導〕消防栓給人印象是打火專用設備,不過有公路總局灑水車接消防栓引水,讓消防水成了澆灌、灑水用途,引來民眾質疑?自來水公司則表示,公路總局有申請臨時用水,會計價收費,但坦言沒水錶,以車計價,買賣「做信用的」。

民眾表示,經過大肚區沙田路三段,發現有公路總局灑水車,在路旁用水管接消防栓取水,質疑消防栓不是僅供消防用途使用,為何一般工程車也取水使用,擔憂影響防火勤務使用功能性。

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助理工務員王輝榮說,轄管部分地區因無水廠或取水距離較遠、水車進出不便,又有大量取水澆灌、灑水需求,因此向自來水公司買水,電腦派車時會先確認,並逐月統計買水數量,再和水公司對帳。

王輝榮說,水車會到自來水公司指定的消防栓取水,每次水車若空車約可載七噸,出車前會和水公司電話確認,且雖同屬公務單位,但仍按噸計費,每噸以臨時用水約十八元,且員工也知私自取水是竊水,不會任意取水。

自來水公司沙鹿服務所主任黃世顯說,指定取水消防栓,不一定有水錶,彼此屬於誠信機制,也會抽查確認是否依規取水,因此除非是公務單位有需求,才會開放臨時用水,否則不會開放一般民眾使用,且一般用水每噸約十一元左右,臨時用水較貴,除非有必要,否則機關也很少申請。

市議員李天生說,雖然消防栓產權屬水公司所有,但如此便宜行事賣水,抽查難以落實,且計量恐有問題,猶如沒店面的賣水站,加上消防栓多設置在交通要道旁,是否會妨害交通,也應列入評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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