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林官司上訴 議員促市長負責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長胡志強去年動用第二預備金近二百四十萬,與鄉林建設打會展中心的官司,卻輸掉二審,民進黨議員陳淑華昨天表示,動用納稅人血汗錢卻打輸官司,這筆錢該由誰賠?

陳淑華並指出,目前會展中心已經改成「秋紅谷廣場」,馬上就要開放,站在市民的角度,地方樂見有一個大型的公共綠地出現,更何況也不會再讓人擔心會展中心的大水坑,造成附近公共安全的隱憂。

但是,由於台中市政府打輸了二審的官司,目前市府再上訴,陳淑華說,萬一官司又輸了,屆時市府難道要把整個公園拆掉,還給鄉林公司嗎?而先前市長胡志強說,「為了台中、寸土不讓」,但萬一真的輸掉官司,市府如果不還地,那要賠多少錢?

她說,為了這個錯誤的決策,市府已經花了不少錢,光為了興建秋紅谷,就花了二億多,現在每年還要編二千萬的維護費,更不要說胡志強要用納稅人的錢去和鄉林打官司,結果還打輸?

陳淑華說,據悉這件官司,讓經發局長黃晴曉去職,連副局長陳如昌都被處分,她說,官司再上訴,市府不能再輸,建議胡志強應該自己出面全權負起這個官司的責任,不要到時又輸了,除了怪「法官判得很奇怪」,又不知道有那個部屬要為他受過,因此去職、記過?

對此,副市長蕭家淇表示,「台中市政府一定會全力打贏上訴官司」,他強調,與鄉林公司的官司,必須由機關首長負責,因為這是機關首長的業務,最清楚也必須負責,前局長黃晴曉已為此自動請辭並調職,負擔應負的責任。

他強調,秋紅谷未來會成為台中市重要的防洪、景觀、綠化公園,市長胡志強已指示「寸土不讓」,市府會打贏官司,維護秋紅谷得來不易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