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針對樊女深入追查,發現她在民國99年就有對彭童施暴的前科。據了解,2年前彭童才3歲,受傷送醫,醫師在彭童身上驚見菸疤、瘀青等傷痕,生殖器也被抓傷,當場報警,檢警查出竟是樊女因彭童隨地便溺而下毒手;後來法官依社工的報告與證詞,認為樊女已悔改,判她7個月徒刑、緩刑5年。
附近鄰居表示,樊家兩老家境尚可,在地方和大家互動也不錯,女兒與女婿則是不常見,僅知樊女和丈夫未生育,前後領養了1女1男。
檢警初步了解,樊父因罹食道癌末期,前天到醫院治療,樊母當清潔婦,下午曾短暫返家,隨即趕往醫院照料丈夫;而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外孫女在校上課,彭童養父當天出門工作,白日僅留下樊女在家中照顧彭童。
檢警表示,樊女疑當天下午毆打彭童,不慎失手,經相驗彭童遺體,赫見全身多處瘀青,後腦杓也有血腫,不排除是頭部受到重創導致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