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機關說合法
玫瑰社區居民近兩年來寄出不少存證信函給休耕農田的地主,也多次寫信到總統府、桃園縣長、大園鄉長信箱陳情,但公部門回覆的答案都是制式的「農地泡水是農人的自由」、「農地儲水是合法的,無法可管」等,居民感嘆求助無門。
居民們主張鄉公所應查明該水田是否屬休耕農地,若為休耕農地,也應輔導地主種植景觀綠肥等來美化社區,而不是任由農民長期大量放水,尤其是與房屋為鄰的水田,之前曾種過蓮花,挖深超過一公尺。
鄉公所農業課日前二次邀縣府農業發展局、環保局到場會勘時,兩局認為農地農用,只要不廢耕,保持清潔、不放垃圾,就不算違法。對地方擔心病媒蚊問題,將會勸導農民保持田水流通。
據統計,大園鄉現有農田約三千公頃,因為水稻產量偏低,農民種稻意願不高,一期作面積約五百公頃,二期作剩二百公頃。從民國七十四年政府開辦休耕補助措施以來,休耕面積從早期的幾百公頃,到現今每期申請休耕面積超過二千公頃。
國際大鬧糧荒,鄉長呂水田強調,休耕補助施行雖有其歷史背景,但時代不同,他認為此舉造成農民寧願領錢不耕作,難怪有越來越多人主張要廢掉休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