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地政處表示:本次標售主要針對土地總登記時,登記名義人之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者經清查公告完成而仍未完成申請更正登記之土地進行代為標售。請有意投標的民眾注意代為標售的土地一律按現狀辦理書面點交,地上物及一切應辦手續概由得標人自理。另外標售後之土地價金將儲存於地籍清理保管款專戶,權利人自儲存之日起10年內,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發給土地價金,經2次標售而未能標脫的土地,將登記為國有,權利人亦得於10年內檢附證明文件申請發給價金。
本批代為標售土地相關事項,除可至新竹市政府、新竹市地政事務所、東區區公所、北區區公所、香山區公所及新竹市地政士公會等處所之公告欄查閱公告內容外,也可以上本府地政處網站(http://land.hccg.gov.tw/index.htm)地籍清理專區>查詢更多相關訊息,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