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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區演訓案 懲處恐逾30人 可能達中將

自由時報/ 2012.08.0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海軍168艦隊艦隊長張鳳強越區演訓案,持續延燒,軍方估計至少有卅人將遭懲處,最高將達中將層級。軍方高層並透露,本案在海軍內部引發激烈反彈,極有可能牽涉海軍高層將領為立軍威,卻未公平懲處導致的結果,海軍對此事件的整體作為是否得當,將是國防部調查小組調查重點。

張鳳強坦承越區 但認懲處過重

國防部專案小組昨已啟動調查,並約談張鳳強了解全案始末。官員表示張鳳強坦承有越區演訓,但也認為懲處過重。國防部並在昨天傍晚舉行臨時記者會,由海軍司令董翔龍率領艦隊指揮官蒲澤春、海軍督察長周美伍等將領,親自說明此一事件。

董翔龍強調,本案核心是操演紀律,且是「全案移送」,不是只針對張鳳強一人,也不是配合任何政策,或是外界所指「媚日」。

海軍強調全案移送 不只針對張

董翔龍並表示,他會負起應有的責任。海軍艦隊指揮官蒲澤春中將也坦承已自請處分,擔任演訓統裁官的副司令劉俊英中將預料也將遭檢討懲處。

蒲澤春還說,艦隊指揮部召開人評會時,除他個人自請處分、張鳳強記大過調職外,還有演訓支隊的參謀長也記過、海軍1801(紀德級基隆艦)艦長以不良事蹟存記,另有相關幹部遭申誡,至於演訓支隊的作戰官由於曾向張鳳強提出不應更改航向越區的建議,因此人評會決定不予處分。

周美伍也說明,全案不是只懲處張鳳強一人,將檢討懲處的範圍涵蓋四個層級,包括執行面的168艦隊、督導面的艦隊指揮部官員、負責演訓裁判的海軍教準部官員,最後則是司令部層級的海軍司令部相關官員。

周美伍表示,這場年度戰術總驗收操演,由張鳳強領軍的參演支隊,是在七月廿五日上午六時出航,計畫在廿六日的十二時至十四時返港,張鳳強則在廿五日晚間九點十七分和卅五分兩度發出信(電)文,強調「依計畫駛往待命區」,裁判官以為所謂的依計畫,就是依據演訓前再三確認的作戰計畫,但他卻在廿六日指揮支隊駛出防空識別區(ADIZ)操演區域,「意圖隱蔽船位,避免遭到攻擊軍偵知」。但因為違反規定,艦指部在廿七日舉行檢討會,並在次日召開人評會作出懲處。

至於艦上裁判官當時未做即時處置,岸上的統裁部竟也毫無反應,是否應承受與張同等級甚至更重懲處?董翔龍說,演習管制的疏失的確很嚴重,「張鳳強有沒有錯?有錯;管制單位有沒有錯?當然有錯!這些環結都要一一調查,如果查出來情節嚴重,懲處可能加重,若查出來並非如此,就會做出合理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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