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在秀朗橋下發傳單的「勇伯」表示,「我的工作就是跟紅燈賽跑!」平均一小時要發近百張傳單,隨時又會有人「督察」,喬裝各種身分,試探性的向你多要幾張傳單,多給被抓到,那小時就沒錢拿。
「勇伯」說,「我只是為了一口飯吃」,他以時薪計酬,每小時170元,但一天最多只能做6小時,每兩小時要發完250張傳單,以時薪與發出張數計算,平均每發一張有1元的報酬,但隨時要注意交通號誌變化,後頭沒注意的車輛或鑽縫的機車,突然見到有人在路中央,都會閃避或急煞;「我也常被嚇一跳!」
警方表示,偶爾會見到路中發傳單的臨時工,但考量他們為了餬口,開罰單恐影響生計,會以勸導為主,若妨礙交通又不聽勸者,才會依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裁罰,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