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罰款居然比稅金還低!」劉憶如說,可能讓民眾有僥倖心理,因此希望未來將罰款提高,以收嚇阻之效。海關解釋,目前每條菸的稅金,包括關稅、菸酒稅、健康捐、營業稅等總稅捐達約三八○元;但私運貨物進口依法可罰貨價的一至三倍,海關「貨價」是推估成本價格,通常不到售價的一半,每條菸可罰貨價約估一百至二百元,兩者差距很大。
「幾條菸算『微罪』啦!」海關說,實務上,對民眾攜帶非營業、自用的超額菸品,都衡酌情況處置。許多很少出國的阿公、阿媽,不清楚法令,多帶三、四條被抓到,經補稅後比市面售價還貴,在機場痛罵海關搶錢或上演苦情戲。
海關指出,在海關把超攜菸的領隊、導遊名單轉送觀光局及陸委會後,今年情況大為改善,但最近收到一名被海關「告狀」的大陸領隊來信抱怨,讓他被吊銷執照沒有工作,「有點可憐」。海關統計,去年被查到超攜香菸入境案件共九二六件、沒入二萬多條香菸,今年一至三月案件已降至一三五件、沒入三千五百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