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與愛三路商圈業者協調,店家說也希望招牌整齊安全,願意自行拆除違規招牌,希望市府給時間,整頓後也要加強管理,大家公平、一視同仁才行。
招牌廣告物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規定,所有廣告招牌都要申請許可,高度寬度超過一定標準的,還須申請雜項執照,不過,基隆市數以萬計的招牌只有極少數申請設置,更各出奇招,一個比一個凸出,還有的接上鋼架,懸在道路上空,雜亂無章,颱風來時也危險,去年底還有遊覽車擦撞凸出的招牌,引發公安意外。
都發處使管科說,依規定,側懸招牌凸出建築物不得超過一.五公尺,違規可罰四萬至廿萬元,限期改善,還可連續處罰。市府不是以處罰為目的,而是要求一致性,市容整齊安全,四月底前改善完成,五月開始取締,未改善的就強制拆除。
都發處人員說,第一階段執行後,再逐一擴張到其他街道,第二階段則將取締騎樓招牌淨高三.三公尺,以避免招牌被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