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呼籲曾被井天博偵辦過案件的民眾、律師,勇於出面向民間司改會檢舉,全民一起來監督。
林峰正說,井天博長期在高雄地檢署擔任檢察官,是貪瀆的「慣犯」,井承辦過許多案件,當時一定有許多當事人或律師,受過他的欺壓,但卻投訴無門;如果高雄地檢署不積極偵辦井案,民間司改會希望扮演監督者角色,受理民眾陳情,重新檢視井天博過去辦過的案件,上窮碧落下黃泉,追索任何的蛛絲馬跡,看看這名惡檢還有什麼不法的惡行,尚未被揭露。
林峰正認為,人民犯法固應由檢察官依法起訴,法官依法審判,治其應得之罪;相對地,若檢察官烏龍起訴,被冤枉的人還是得接受審判,訟累不斷,法務部何時曾經給無辜的人一個交代?對於井天博一案,法務部也應該負起行政監督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