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導,大陸金融改革發展部署的8項任務分別為:
一、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多優質金融服務。
二、深化金融機構改革。
三、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切實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四、防範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
五、加強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建設,推動金融市場協調發展。
六、完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加強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監管政策、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有效促進經濟發展和金融穩定。
七、擴大金融對外開放,提高資源配置能力和金融安全保障水平。
八、加強金融基礎建設,改善金融發展環境。
大陸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每5年舉行一次,今年是第四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