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案文指出,台灣每年有3000個女嬰消失,台灣每年約有7萬名胎兒可能遭人工流產,國民健康局長久以來未建立人工流產的通報及監控機制,也未實地訪查,更未積極研議有效的稽查原則、重點及流程,遲至99年下半年起才開始推動禁止違法性別篩選與選擇墮胎措施,也只查獲1家婦產科診所違規進行性別篩檢。
在南非出差的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獲悉此事,她說,台灣長久以來重男輕女,過去法令不完備,相關同仁近2年來不斷加班、開會與溝通,最近嬰兒性別比例失衡的問題有點改善,此時卻反遭監察院糾正,心情相當沉重。
衛生署今年中調查指出,去年男女嬰比為1.09比1,推估有3000多個女嬰消失,並發現彰化縣、台中市、桃園縣與台北市最「重男輕女」,國健局已行文要求相關醫師及診所說明,醫事處則擬對違法篩選性別的醫師依「醫師法」開罰。
對於監察院沒有鼓勵,反倒提出糾正,是否會使公務員覺得不做不錯、多做多錯?邱淑媞表示,「沒辦法,政府制度設計就是如此,只能加以尊重。」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不管是用血液檢查、傳統手術、或是服用墮胎藥都無法解決男女失衡問題,重男輕女的觀念仍是普遍存在,尤其是鄉村地區比都會區嚴重,需要社會風氣的改善才是直接解決的辦法。
黃閔照說,過去婦產科會以母親血液檢查嬰兒性別,但這需大於8週以上,現在已經禁止。終止妊娠的另一方式是在懷孕7週內服用RU486,統計資料顯示,選擇口服者與傳統手術墮胎比占2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