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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太陽花,給囚犯送酒都不配

蕃論戰/侯漢廷/專欄 2015.02.14 00:00
服貿之亂中百餘人被起訴,「為非猖獗」三人組,陳為廷、林飛帆、黃國昌等人,痛批政治清算,司法追殺。而太陽花的最大受益者,豢養這些子弟兵的老闆─蔡英文及民進黨也紛紛給予聲援。 還記得嗎?去年三月以來,這些違法亂紀的亂民強調的是什麼?他們叫公民不服從,違法而有正當性,認做不認罪,是義舉而非犯罪,故不應起訴。一旦起訴他們,國民黨就是司法追殺、國家暴力、政治報復,站在人民的對立面。 他們口口聲聲說自己「願意承擔」、「坦然面對」,如果承擔,當初又怎會連毀損的賠償費都不願意繳出分毫,還要靠全國募捐?如果坦然,又何必到行政院前抗議甚至要「起訴」政府?如果承擔,又怎會連一個「暴民」的評價都受不住?如果坦然,又何必持續政治行動,牽拖他人,控訴馬江?如果承擔,又何必請求律師主張自己無罪?如果坦然,又何必號召群眾,準備在今年三月,抗議再起? 可見:嘴上說承擔,但身體卻挺老實的。面對司法正義,能躲就躲,能逃就逃。 甚至有學者要拿紅衫軍判無罪來類比不應起訴太陽花,忽略佔街頭和佔公署的差別是錯誤一,紅衫軍被起訴無法推論太陽花不該被起訴是錯誤二。錯誤三:邱毅犯法而坐牢,難道有像這些太陽花的亂民譴責國家暴力嗎? 正當亂民還要強調自己願意承擔、強佔公署無罪之際。清晨的槍聲打破了他們的矯揉與做作,也喚醒了真正的理性。 六名囚犯脅持監獄,不傷一人,提出訴求,最後飲彈自盡。他們用生命告訴了我們什麼叫「承擔」。 太陽花說,自己是為了理念,應該無罪。那麼囚犯難道不是為了心中的理念嗎?蔡英文說,「如果追求民主是一種罪,我們通通都有罪。」則囚犯不過是希望追求公平,又何罪之有?若國會能被佔領、政院能被攻陷,那麼監獄被劫持,誰又能判斷有罪? 有人說,「他們是囚犯耶!當然有罪呀!」此話完全錯誤。在判斷「為訴求劫獄是否有正當性」一事上,是不應論從事者的身分。如同不會用陳為廷是個性騷擾慣犯去判斷「為訴求佔領國會是否有正當性」。縱使非囚犯,倘若人人皆以理念為號召,宣稱自己正當,幹盡一切事情,誰能判斷對錯? 因此,現狀判斷是非的標準,就是法律。 法律不對,就呼籲立委、號召群眾對立委施壓修改,或者是以身試法,以自己承擔刑責代價,凸顯法律荒謬,引起重視修法,此亦為公民不服從的本意。 千年前,蘇格拉底冒犯禁令在先,縱使能逃而不願,甘受國法之處置於後,正是此理。因法律是人類社會的共識與約定,違法便是對其餘成員的不尊重,更何況,倘若今天你能為了自己的理念利益違法,明天他也能為自己的利益違法。當大家不遵守遊戲規則,社會就只能淪為以暴制暴的叢林法則。 六名囚犯用生命拋出了對獄政改革及釋放阿扁的挑戰,確實造成輿論的關注。在他們自盡的那一刻,是個敢於承擔的好漢─當然不因此豁免過往所犯下的罪─。相比之下,自己以身試法、卻又企圖逃避刑責、譴責國家暴力的太陽花要角,就只是純粹的違法罷了,毫無理念可言。莫說比不上蘇格拉底,就連給六名囚犯送酒都不配。 不到一天的劫獄事件,囚犯用生命來承擔。一個月的服貿之亂,讓太陽花的要角成了光鮮亮麗的明星,上盡了節目賺通告費、組成了政治團體賺捐款費、獲得了無比的崇拜與政治前途,如今不過可能判下小小的易科罰金,還要哭爸哭母。真想問太陽花的主角們一句,看著人家為理念是如何犧牲、看看自己在議場還要求冷氣、罰點錢還唉唉叫,你們自己都不羞愧知恥嗎? 可笑的還有蔡英文。太陽花說,自己是反黑箱。然而制定黑箱法條的就是當年的蔡英文,親手寫下黑箱條例,卻在反黑箱運動中得到最大利益,又承擔了什麼?說自己有罪,若太陽花百餘人判刑罪,她願意承擔同刑? 六名嫌犯不是英雄,但是不敢承擔的太陽花與蔡英文,是十足的狗熊。 此外,所謂覺醒的公民在網路上造謠說六名囚犯是國民黨的陰謀,來掩蓋立法院審服貿一事,立刻被打臉立院休會。這讓廣大百姓看清了:這就是他們一貫的宣傳手法。在bbs上造謠,快速分享一傳十十傳百,數十萬人受到影響批評政府而不自知受騙。於是御用學者、媒體、評論家、議員、政黨便開始串連,將這些謠言透過彙整、包裝,而成為了「民意」。 今年農曆年就要落幕,感謝這一年,讓謠言與亂民相輔相成了一年,在年終之際,用六條生命,告訴人民謠言從何而來,而什麼叫真正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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