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大男嬰罹罕病「貓哭症」遭狠父虐死 二審仍重判10年
新北市淡水區王姓男子與盧姓妻子產下男嬰,但男嬰4月大時,因為趴睡而陷入昏迷,送醫後不治。但醫院發現男嬰身上有許多傷痕,因此通報家暴,檢方偵辦後,依照「家暴傷害致死」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時,法醫懷疑男嬰罹患罕見疾病「貓哭症」,才會經常哭鬧、發展遲緩,引起父親暴怒,狠心虐死。因此一審將父親重判有期徒刑10年、母親判刑2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4日二審維持父親10年重刑,但宣告母親緩刑4年的自新機會。可上訴。
新北市淡水區王姓男子在市場販賣熟食雞肉,與盧姓妻子育有一對兒女,長女當時1歲3個月,次子僅4個月大。2022年6月6日上午10時許,王男發現兒子趴睡後全身冰冷、手腳癱軟,緊急送醫急救,但男嬰到院前已失去呼吸心跳,最終不治身亡。
醫院在救治過程中發現,4個月大的男嬰體重僅3.5公斤,明顯營養不良,且身上有多處外傷。放射性檢查顯示左股骨有骨折情形,醫護人員懷疑男嬰遭受虐待,依法通報家暴事件。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後,法醫蕭開平確認男嬰雙側肋骨有結痂性舊骨折,頭部有新近外傷,造成顱骨骨折、硬腦膜及蜘蛛網膜下腔出血,這些傷勢成為致命原因。
法醫在解剖過程中注意到,男嬰頭顱較小且呈三角形、尖下巴、耳朵位置較低、兩眼間距較遠、下眼皮有溝、上唇溝較明顯、腳趾分開較大,加上家屬轉述男嬰哭聲尖銳、奇特,懷疑他患有先天性罕見疾病「貓哭症」。
該疾病為染色體異常導致,發生率約每15000至50000名活產嬰兒中有1人,患者因喉部結構發育不全,哭聲高亢細弱如貓咪哀鳴,並伴隨生長遲緩、智力障礙等症狀,目前無根治藥物。
檢警調查後,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嫌對王男、盧女提起公訴。王男、盧女均否認施暴,辯稱男嬰的傷勢是跌倒撞到地板,或被體重10公斤的姊姊在睡眠中翻滾壓傷,或遭家中飼養的臘腸狗咬傷。
辯護律師主張,男嬰姐姐性格活潑好動,可能在玩耍過程壓到弟弟,且男嬰若患有先天疾病,骨質密度可能較低,無法排除純粹照顧疏失的可能。
然而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為,男嬰姐姐當時才剛滿1歲3個月,走路不穩,需他人協助或攀附家具才可移動,難以自力造成這種傷勢。
至於臘腸狗咬傷的說法,法院指出兩人對受傷部位陳述不一,且依臘腸狗的體型及咬合力,也難以造成男嬰身上多處結痂、擦傷及陳舊性骨折。
此外,王男曾有家暴前科,曾對前女友掐脖、扯髮、毆打成傷。法院認為不管男嬰是否罹患罕見疾病,致命傷仍是頭部撞擊、顱內出血、顱骨骨折,一審依傷害致死罪重判王男10年徒刑,盧女則因疏於照顧,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
高等法院二審於11月4日宣判,認定原審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均無違誤,維持王男10年重刑。至於盧女部分,高院考量她頗有悔意,且家中尚有一名幼女需要照顧,若夫婦均入獄將對幼女生活產生重大衝擊,因此宣告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並上法治教育課程4場次。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