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老闆隱匿千萬元資產爽出國7次 高雄執行分署管收後 捧百萬現金繳錢

波新聞/
11 分鐘前

瑩響力新聞—陳瑩/高雄
高雄一家板模公司欠繳112至114年營業稅及營所稅等稅捐近500萬元,高雄國稅局將案件移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分署發現該公司負責人處分公司巨額資產,於上週五(7月3日)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分署執行人員113年開始受理案件後,曾多次扣押該公司工程款債權,卻屢屢無功而返,負責人雖有不定期零星繳款,卻在短短2年內,出國次數多達7次。經執行官比對金流深入追查發現,該公司一年的銷售額竟高達5000多萬元,顯示其營運狀況極佳,具備十足的清償能力,卻未將經營業利潤優先用於履行公法義務,負責人並陸續以現金提領方式處分公司存款超過1670萬元,甚至在今年3月間負責人還先從公司帳戶提領520萬元現金,隨即於同日存入其個人帳戶,此外尚有上千萬元其他銀行存款遭不當處分,加上往來廠商陳報已給付的2000多萬元工程款,負責人不當處分的公司資產總額竟超過6000萬元。在執行官調查訊問過程中,負責人僅空泛陳稱款項已用於給付員工薪資或材料費,卻拿不出任何會計憑證或佐證資料。

高雄分署認定該負責人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而故不履行,且有隱匿、處分財產及拒絕據實報告等情事,先於上個月限制負責人出境,另在上週五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其親友經多日與執行人員溝通並提出清償計畫,日前至分署繳納100萬元現金並辦理分期,預計於年底前將剩餘欠稅繳清,同時由三位有資力的親友書立擔保書。高雄分署確認國家債權受到足額保障,已於繳款當日將負責人釋放。

此案成功為國庫追回上百萬元欠稅,展現政府追緝惡意脫產、維護課稅公平的堅定立場。高雄分署強調,對於有能力繳納卻處心積慮脫產的義務人,分署將運用各項資料及追查手段,絕不寬貸,以落實租稅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