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釣魚臺爭議的理性思辨:主權宣示之外,我們應追求什麼政策成果?/魯雲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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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鐘前
▲2026 年 7 月初,中國海警在釣魚島海域依法驅離接連闖入的日本測量船“拓洋號”與“光洋號”,日方提出外交抗議,但中方不予理會。

魯雲湘(政策與戰略研究者)

7月7日,釣魚臺列嶼周邊海域再度出現中、日雙方公務船相互驅離的情形。陸方海警表示,日本漁船進入赤尾嶼領海,依法採取管制措施並警告驅離;日本海上保安廳則表示,陸方海警船駛入日本主張的領海,並接近日本漁船,日方隨後完成警戒與驅離。

這樣的事件近年來並不罕見。由於中華民國、日本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皆主張擁有釣魚臺列嶼主權,因此各方對於領海範圍及海上執法權的認定,自然存在差異。

然而,釣魚臺問題之所以值得持續討論,不只是因為主權爭議仍未解決,更因為它涉及主權維護、漁民權益、海上執法、外交關係及區域安全等多重政策目標。如何在有限資源下兼顧不同利益,本身就是一項長期且持續的國家治理課題。

筆者無意討論三方主權主張何者正確,而是希望回到中華民國的政策選擇,思考一個更值得社會關注的問題:面對長期存在的主權爭議,我們希望達成什麼政策目標?又應如何客觀檢驗政策是否達成預期成果?

從際法來看,《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範了領海、鄰接區及專屬經濟海域等制度,但並不決定領土主權歸屬。國際法的重要原則之一是「陸地主宰海洋」,亦即海洋權利建立於陸地主權之上。因此,在釣魚臺主權尚未獲得共同承認之前,各方對於海域執法的主張,本質上仍建立於各自主權立場,而非已有一致的國際法律結論。

另一方面,國際司法實務在部分領土爭端案件中,也曾將持續的行政管理、執法巡邏、漁業管理及其他公權力行使,列為整體事實判斷的重要參考因素之一。然而,任何單一事件都不足以決定主權歸屬,而必須放在長期且整體的事實背景中綜合觀察。

因此,與其反覆討論「誰驅離誰」,不如回到公共政策本身。

任何政策都伴隨取捨,也存在機會成本。面對主權爭議,國家必須在主權維護、漁民權益、外交關係、區域安全及有限的執法資源之間取得平衡。如何配置資源,本就是國家治理的重要課題。

只要有取捨,就應該有相對應的成果。

如果特定政策安排是基於整體國家利益的考量,社會可以理性討論;但同樣也有權瞭解,這項政策是否有效保障我國漁民作業權益、降低海上衝突風險、維持相關協商機制運作,或增進我國整體外交、安全及國家利益。若答案是肯定的,這些都可以成為政策成果;若社會無法理解政策目標與效益,提出檢視與討論,同樣是民主社會正常的公共監督。

公共政策可以有不同選擇,但任何選擇,都應接受成果與國家利益的長期檢驗。和平值得珍惜,克制也可能是一種成熟的政策選擇;然而,任何政策都應讓人民瞭解其目標,以及最終是否真正達成原先設定的政策目的。

釣魚臺爭議短期內不會消失,海上執法事件未來仍可能持續發生。比起每一次都陷入「誰驅離誰」的爭論,我們或許更應建立一套客觀、持續且可以驗證的政策評估標準,檢視相關措施是否真正兼顧主權、漁權與國家利益。

人民真正關心的,不只是政府選擇了什麼,而是這項選擇,是否真正達成原先設定的政策目標。(照片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