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闖紅燈、超載又欠通行費 台南交通公司遭強制執行432案

創新聞/創小編
5 分鐘前
7887f4712685bddf12a2514c0be4dd45

【創新聞記者 陳聖璋/台南報導】台南一間交通公司因長期積欠交通違規罰鍰及通行費,累計遭移送強制執行高達432筆,欠款金額共計17萬8,440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受理案件後,依法扣押該公司存款債權,業者收到執行命令後,隨即主動到場繳清全部欠款,案件順利結案。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表示,該交通公司於113年至114年間,多次違反交通相關規定,包括未依規定繳納交通行費、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總重量及總聯結重量、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車道、闖紅燈,以及於多車道路段右轉時未先駛入外側車道等交通違規案件。

台南分署指出,上述交通違規案件共計313筆,應繳金額達12萬3,100元,相關主管機關依法通知限期繳納,但業者逾期仍未履行繳納義務。

此外,該公司另積欠113年度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通行費118筆,以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罰鍰1筆,金額合計5萬5,340元。全部案件累計移送強制執行432筆,總欠款金額為17萬8,440元。

台南分署表示,今年1月受理案件後,執行人員調查發現該公司名下有存款可供執行,隨即依法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金融機構存款債權。業者收到扣押命令後,於本月25日主動前往台南分署,一次繳清全部欠款,避免後續執行程序持續進行。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提醒,民眾及企業如收到各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通知,應依期限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免案件移送行政執行,不僅可能遭扣押存款、薪資或其他財產,更將增加自身財務負擔及影響企業正常營運。(照片/記者 陳聖璋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