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意是保護,卻反毀人生?精神科醫生揭日本成年監護制度弊病

一張醫師的診斷書,可能決定一個人往後餘生的自由程度——這聽起來像科幻情節,卻是日本成年監護(成年後見)制度數十年來的真實運作方式。精神科醫師及法律專家長期對此發出警告:這套原意在於保護認知症患者與精神障礙者的制度,在實際執行中卻可能成為剝奪當事人自主權的枷鎖。
日本成年後見制度於2000年創立,其核心設計是由家庭裁判所選任「後見人」,在法律行為上協助判斷能力低下的成年人,並保全其財產。不過,制度上路逾四分之一世紀後,累積的積弊已不容忽視。
問題的根源,部分出在醫師診斷書所扮演的角色。根據一般社團法人「後見の杜」(Mori no Kouken)在研討會上公開的資料,家裁在申立後見時,原本應進行正式「鑑定」,但實際上已幾乎被省略,目前申立件數中僅約5%會進行鑑定。換言之,95%的案例中,後見類型直接由醫師診斷書決定。這意味著,一份診斷書的用字與判斷,就足以左右一個人能否自行簽署合約、管理財產,乃至自主安排日常生活。
精神科醫師在這個環節扮演著特殊角色。診斷書所記載的內容,直接決定當事人被歸入「後見」、「保佐」還是「補助」三種不同支援類型。判斷能力評估本屬精神科的專業領域,不過實務上,醫師往往對如何撰寫診斷書、評估尺度應到哪裡,缺乏清楚的指引。一旦判定失準,當事人可能被安置在遠超其需要的管控程度之下。
制度的另一大弊病,在於它幾乎是「只進不出」。後見制度只要啟動,在本人判斷能力未能回復的前提下,原則上將持續到本人過世。這造成不少令人唏噓的案例:有人原本只是為了辦理遺產分割協議而申立後見,手續完成後後見依然繼續,最後每月支付約三萬日元的後見人報酬,一付便超過十年。也有人因腦梗塞暫時失去判斷能力,後來透過復健大幅康復,卻因醫師診斷書未達「完全回復」標準,後見始終無法終止。
在「後見」類型下,後見人被賦予幾乎全面的代理權,甚至有日常購物也需後見人同意的情況,本人的自我決定權受到嚴重擠壓。這種「保護卻反而限制」的弔詭,被批評者形容為「行政介入破壞人生」。學界與法律界也直指,後見人擁有包括全面代理、合約撤銷及財產管理等廣泛法律權力,這種過度介入在國際上也飽受人權批評。
財務面的問題同樣嚴峻。後見人的不正行為(橫領)累積被害額,從2011年至2024年共達約311億日元,其中約92%是由親屬後見人所為。這個數字顯示,信任的家人往往是最大的風險來源,而非外部專業人士。
制度的低利用率同樣說明問題。截至2024年底,成年後見制度利用者僅約25.4萬人,相對於推計達約700萬名認知症高齡者,利用率極低。「一次開始就停不下來」的恐懼感,讓大量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對制度望而卻步。
參考來源:朝日新聞、umino-legal.jp
面對長年積累的批評,日本政府終於啟動25年來最大幅度的制度改革。2026年4月3日,政府閣議決定並向國會提交民法修正案,計畫廢除終身制,並將現行後見、保佐、補助三類型統一為「補助」一種類型。修正案的核心精神是:一旦家庭裁判所認定當事人不再需要制度保護,即可終止後見,讓「遺產分割協議期間只用」、「特定不動產出售後即結束」等有時限的靈活運用成為可能。
日本弁護士連合會(日弁連)對此表示高度評價。日弁連聲明指出,改正要綱採納「必要性原則」,廢止包括代理權在內的廣泛授權,改以「補助制度」為核心,讓制度能在必要時啟動、不必要時終止,符合長年倡議方向。不過日弁連亦提醒,在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2條的框架下,制度仍有課題待解決,相關法制的配套整備亦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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