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豪雨災後補助再加碼!住家、店家、泡水車最高可領3.5萬元

【創新聞記者 陳聖璋/臺南報導】受米克拉颱風及豪雨影響,臺南市多處地區發生積淹水災情。為協助受災市民及企業儘速恢復正常生活,臺南市長黃偉哲指示市府團隊全面加速災後復原工作,除配合中央放寬淹水救助資格外,市府也同步加碼補助措施,整合住家及營業場所淹水救助、泡水車慰助、稅捐減免及貸款利息補貼等多項方案,提供受災民眾更完整的復原協助。
臺南市政府表示,針對住家淹水救助,凡於6月25日或26日因豪雨導致住家淹水達50公分以上,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每戶可申請臺南市淹水救助金新臺幣1萬5,000元,另可獲中央補助2萬元,合計最高可領3萬5,000元。考量部分住戶雖未達中央補助標準,市府也特別加碼辦理淹水20公分以上、未滿50公分住戶慰助,每戶發給5,000元慰助金。
住家及營業場所淹水達50公分以上,可申請市府及中央補助,最高合計3萬5,000元。社會局提醒,受災住戶應先拍照保存淹水高度或水痕位置,並備妥身分證明、實際居住證明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向現居地區公所提出申請。若未能保留照片資料,區公所也將派員現場勘查,確認符合資格後儘速核發救助金。
為減輕車主災損負擔,交通局宣布,自115年6月29日起至7月28日止受理泡水車慰助申請,汽車每輛慰助1萬5,000元、機車每輛2,000元。民眾可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並檢附申請書、車輛泡水證明、維修費用證明及其他相關佐證文件辦理。
經濟發展局表示,市府除配合中央辦理淹水救助外,也推出多項企業復原措施。凡完成營業登記且淹水達50公分以上的店家,每戶可申請市府補助1萬5,000元及中央補助2萬元,共計最高3萬5,000元。
此外,受災中小企業及稅籍登記業者可申請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新申辦貸款最高補貼利率1.72%,每家企業補貼上限50萬元;災前既有貸款亦提供利息減免補貼,最高補助40萬元,協助企業降低財務壓力、加速復工。
臺南市政府配合中央並加碼推出災後補助措施,協助受災市民及企業加速復原。市府也提醒,營利事業因災害造成原物料、商品、固定資產及設備損失,可依法向國稅局申報營利事業災害損失;小規模營業人若因災害停業,也可依未營業日數申請營業稅減免。
財政稅務局指出,民眾若因豪雨造成財產損失,可掌握「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三步驟,儘速提出稅捐減免申請。房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具有居住事實者,可免徵115年期一樓房屋稅;考量此次災情,黃偉哲也宣布放寬補助標準,淹水20公分以上、未滿50公分者,加碼享有115年期一樓房屋稅減半課徵優惠,並由財稅局依區公所核發淹水救助金名冊主動辦理。
另外,土地因災害導致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情形而無法使用者,可申請地價稅全免;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因災損無法使用,可依規定申請使用牌照稅減徵或退稅;查定課徵娛樂稅業者亦可依停業天數申請減免。至於個人或營利事業因災害造成財物損失,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也可向國稅稽徵機關提出減免申請。
臺南市政府表示,將持續配合中央各項災後復原措施,全力協助市民及企業辦理各項救助與補助申請,協助災區儘速恢復正常生活及營運。同時提醒,目前已進入颱風季節,民眾應持續留意中央氣象署最新天氣資訊,及早做好防颱、防災準備,降低災害風險,維護自身生命財產安全。(照片/記者 陳聖璋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