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上路將滿4年 全台逾1.1萬件案件通訊騷擾居冠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新北報導】《跟蹤騷擾防制法》自111年6月1日正式施行,即將屆滿4周年。隨著社會大眾對人身安全、隱私權及身體界線意識逐漸提升,民眾對於跟蹤騷擾行為的辨識能力與求助意願也明顯增加。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醒,跟蹤騷擾並非單純的追求或關心行為,若出現持續尾隨、反覆傳送訊息、監控行蹤、刻意接近、冒用個人資料等情形,已可能觸法並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壓力及生活恐懼,民眾若遭遇類似情況,應及早尋求協助,以保障自身安全。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自111年6月至115年3月止,全國受理跟蹤騷擾案件已超過1萬1千件。其中以通訊騷擾案件數量最多,其次為盯梢尾隨案件,顯示除了現實生活中的尾隨監控外,透過社群平台、電子郵件及通訊軟體反覆聯繫、糾纏或騷擾的情況也日益普遍,成為現代社會常見的跟騷型態。
新北家防中心指出,《跟蹤騷擾防制法》實施後,警方可透過核發告誡書、聲請保護令等法律機制及早介入處理,提供被害人更即時且有效的保護措施,降低危害風險,同時結合社政資源提供後續支持服務,協助被害人恢復正常生活。
家防中心也分享一則實際服務案例。28歲的小玲(化名)因拒絕住家附近一名陌生男子的追求,對方不僅持續透過電子郵件寄送表白訊息,更頻繁出現在小玲住家及停車地點附近,甚至於社群網站對外宣稱雙方正在交往,讓小玲長期處於高度不安與恐懼之中。
在不堪其擾之下,小玲向警方報案求助,並由家防中心介入協助。警方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核發告誡書,社工人員則協助擬定個人安全計畫,提供心理支持與陪伴服務。透過警政與社政系統合作介入,最終成功協助小玲擺脫長期跟蹤騷擾困擾,逐步重建生活安全感。
承辦新北市跟蹤騷擾追蹤輔導服務方案的新北市湧泉社會服務協會督導蔡慈涵表示,跟蹤騷擾絕非一般追求行為,而是一種長期、反覆且持續干擾他人生活的行為模式,對被害人身心健康及日常生活都可能造成嚴重影響。
蔡慈涵建議,若發現遭陌生人尾隨、持續騷擾或刻意接近時,應優先確保自身安全,盡量前往便利商店、捷運站或人潮較多且燈光明亮的公共場所,必要時立即撥打110報案求助,也可請親友陪同返家,避免單獨行動,以降低潛在風險。
新北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則提醒,若騷擾情況持續發生,務必保留相關證據,包括對話紀錄截圖、通話紀錄、電子郵件內容、監視器畫面、包裹物流單據或其他可佐證資料,以利警方後續調查蒐證,並作為申請告誡書或保護令的重要依據。
新北市社會局長李美珍呼籲,面對跟蹤騷擾,不應因害怕、羞愧或擔心遭他人誤解而選擇隱忍沉默。只要感受到不舒服、恐懼或受到威脅,都應視為重要警訊,及早向警方、家防中心或相關單位尋求協助。透過法律保障與社會支持網絡的介入,才能有效保護自身安全,避免跟蹤騷擾行為持續升級,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家防中心也強調,建立正確的界線觀念與尊重他人意願,是預防跟蹤騷擾的重要基礎。唯有社會共同重視人身安全與相互尊重,才能打造更安全、友善且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