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老年年金主動發放 65歲符合資格免申請
國民年金之老年年金請領方式放寬,符合資格民眾不必再自行提出申請。國保被保險人年滿65歲且未積欠國保保費,即日起由勞保局主動審核請領條件,確認符合資格後自動發給老年年金,以免民眾未在期限內完成申請,使原本可領取的退休給付落空。
這項調整源自近期網路討論案例。有民眾在社群平台發文提到,家中長輩多年繳納國民年金保費,在剛滿65歲時不幸過世,家屬於事後申請老年年金、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全部遭拒,引發請領規定是否過於嚴苛的爭議。衛福部檢視現行作業後,決定先針對老年年金請領程序放寬,改由勞保局主動審核發放。
衛福部說明,國保給付項目各有不同規範,該個案涉及老年年金、喪葬給付與遺屬年金3項給付,不能一概而論。以老年年金而言,若被保險人已年滿65歲且按期繳費,理論上請領條件已經成立,若因未提出申請而無法領取,對民眾而言確實過於嚴格。
依過去作業方式,勞保局會在被保險人接近65歲前通知,提醒準備入帳金融機構存摺等資料,並提出老年年金申請;如果民眾未完成申請,便無法發給。衛福部指出,未來將改由勞保局主動篩選無欠費且符合資格的國保民眾,完成審核後自動撥付老年年金,相關作業將以函釋或施行細則等方式處理,不涉及修法。
不過,這次放寬範圍僅限老年年金,並不代表國保所有給付都改為自動發放。衛福部提到,喪葬給付須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死亡為前提;已滿65歲民眾,依法不再屬於國保保險對象,死亡時即不在保險事故發生於有效期間內,因此無法請領喪葬給付。
遺屬年金主要是照顧原本受被保險人扶養、經濟較弱勢的家屬,須依遺屬年齡、工作能力及收入條件等規定審查。衛福部說,這類給付涉及身分與扶養事實認定,仍須由家屬檢附相關文件提出請領,無法比照老年年金全面改為自動發給。
目前國保納保人數約290萬人,每月領取老年年金等各項給付者約172萬餘人。衛福部表示,國保制度主要目的在補足未能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等社會保險者的基本老年保障,日後將透過主動審核機制,降低民眾因不熟悉程序而漏領老年年金的情形,讓已符合資格的被保險人,順利取得應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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