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天夫妻該怎麼稅?新婚離異登記日決定!

卡優新聞網/卡優新聞網
4 天前

  一般來說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直接帶入去(2025)年資料就完成了!不過對於剛結婚或關係變動的夫妻來說,「一起稅」還是「分開稅」就成為難題。國稅局說明,於年度中結婚或離婚,可選擇分開或合併辦理申報,結婚當年度之後就要合併申報。若夫妻僅分居尚未離婚,須在申報書內特別註明,而離婚夫妻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則應以實際扶養方列報。

  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結婚後夫妻所得稅必須共同申報,但是剛結婚的新人首次報稅常搞得霧煞煞。國稅局表示,今(2026)年是申報去年所得,且我國結婚採「登記主義」,不論結婚儀式在什麼時候舉行,只要登記時間是今年1月1日之後,就代表婚姻關係是從今年開始,因此去年的個人所得要「分開」報稅,且不得將對方的父母列報為扶養親屬。

  若在去年任一天完成結婚或離婚登記,依財政部66年9月3日台財稅第35934號函規定,在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時,可自行選擇分別或合併報稅;也就是說,去年登記結婚的納稅人可自選「一起稅」或「分開稅」。相對地,在前(2024)年完成結婚登記者,今年報稅時必須「共同申報」。

  國稅局特別提到,夫妻間因特殊情況而處於「分居」狀態,為兼顧納稅人實際情況與法律規定,雙方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註明「已分居」,就能分別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結算申報,雙方可根據應納稅額比例繳納自己的稅款。若一時忘記未註明,稽徵機關會進行歸戶合併,分居的雙方不僅要補齊應繳稅額,還會受到相關處罰。

  夫妻離異後如有未成年子女,在列報扶養時應以「實際扶養方」為主。國稅局解釋,單純支付「扶養費」,並不代表有實際照顧未成年子女的事實,且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應包含家庭教育、身心健全發展、培養倫理道德等教養。當離異雙方都列報扶養,國稅局會在查證後,將無實際扶養的一方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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