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提案修憲罷免總統 人民提議、連署門檻曝光
上報/上報快訊/李唯甄
147 天前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30日)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報告事項增列修憲案,新增罷免總統(副總統)的提案發動權由人民行使,只要經選舉人總數1.5%以上提議,10%以上連署,就可提出罷免案。翁曉玲表示,目前一般老百姓並沒有提案罷免總統的發動權,盼此案通過後,能賦予人民有直接提案罷免總統的權利。
翁曉玲表示,目前的《憲法》增修條文中,僅能由立法院發動提案罷免總統與副總統,立院提案通過後、才交付給全國人民進行投票表決。但不管是縣市首長、民代等罷免案,都能經由一般的人民提案連署,成案後再交由該選區選民來進行罷免投票。
翁曉玲指出,目前對於民選總統,人民只有選舉權,卻沒有提案發動罷免的權利。她認為這與《憲法》第133條所規定「所有被選舉人可經由原選區選民行使罷免權」的精神相違背,因此提出此次修憲案,希望能賦予人民「直接提案罷免總統」的權利。
若此案通過,未來人民就能比照罷免立委、縣市長模式,只要經選舉人總數1.5%以上提議,10%以上連署,就可提出罷免案,以落實《憲法》保障人民直接民權的精神,還給人民完整的罷免權。
此外,翁曉玲也談及先前憲法法庭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藍營則提出《公投法》修法反擊,主張憲法法庭的判決應可交由人民公投複決。翁曉玲表示,先前立院曾提出2項公投案,中選會卻未辦理其中一項(反廢死案),已明顯違法。因此她此次也提出修法,未來只要是由立法院提出的公投案,涉及重大政策等事項,中選會就必須直接辦理,不得拒絕,「中選會沒有資格審查立法院所通過的公投案。」(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