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圖把賴清德變袁世凱 藍白啟動彈劾案全文曝光

上報/上報快訊/陳安利
158 天前
行政院未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引發在野黨強烈反彈。國民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19日)宣布,為維護中華民國之憲政體制,反帝制、反獨裁、反專制擴權,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七項,對賴清德總統提出彈劾案,並要求被彈劾人賴清德到立法院說明,為種種毀憲亂政行為向國人交代,也將在全台舉辦彈劾公聽會,向民眾說明彈劾理由,訴求「阻止賴清德變成袁世凱」。

 

今天記者會現場擺出大型彈劾文全文看板,並展示將賴清德臉部合成到曾擬任中華帝國皇帝的袁世凱肖像。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在記者會上痛批,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竟遭行政部門不執行,賴清德已經「稱帝」,完全不在乎全國民意,形同毀壞台灣民主,國會已經無法監督這個「怪獸總統」,更直指其作為尤比「過去的袁世凱」。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表示,藍白將在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提案,並於各縣市舉辦至少一場公聽會,向選民說明《財劃法》本應用於地方建設、照顧民生的財源,卻遭剝奪的爭議。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院對總統、副總統提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審理,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彈劾案成立,被彈劾人即解職。

 

藍白立法院黨團今(19日)正式對總統賴清德提出彈劾案記者會現場。(張哲偉攝)

藍白立法院黨團今(19日)正式對總統賴清德提出彈劾案記者會現場。(張哲偉攝)

 


彈劾全文如下:


有鑑於被彈劾人賴清德總統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經行政院覆議失敗之《財收支劃分法》透過行政院院長以不副署之方式配合,不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公布,違憲失職,爰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七項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對賴清德總統提出彈劾案。


提案說明指出,立法院114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院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後,立法院於114年12月5日投票表決維持原決議,同日咨請總統公布。賴清德總統原應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於十日內公布之,然賴清德總統竟不遵從《中華民國憲法》第七十二條之憲法義務,於114年12月12日主動邀集民進黨立法委員於民進黨中央黨部進行便當會,主導該會議,並於會後宣稱將「採不副署或副署之後不執行,交由行政部門做出最終決斷」。賴清德總統推動主導該違憲行動,在場縱有部分執政黨立法委員反對,賴清德總統仍執意為之,更促使行政院院長卓榮泰配合其行動。卓榮泰院長送出不副署簽文後,賴清德總統再於同日以「總統用牋」函文立法院院長,意圖推諉卸責於卓榮泰院長。


提案說明續指,中華民國行憲百年來,依《中華民國憲法》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副署制度旨在制衡總統權力,絕非授予行政部門可逕行否決沒收立法院職權之工具,總統就立法院通過之法律,可由行政院經總統核可提起覆議,若覆議失敗,則須於收到立法院咨文後十日內公布(《中華民國憲法》第七十二條)。《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失敗後公布法律為總統之憲法義務,總統並無任何裁量權,自中華民國行憲以來,亦從未有任何總統曾違反憲法之法律公布義務。縱使總統自己不認同法案內容,也須在憲法、法律所允許之合法方式下為之,賴清德總統卻不依循合法管道,與同黨立法委員、行政院院長以違憲之手段,共同顛覆民主體制與法治國原則,其行為已明確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七十二條。


提案說明提到,此情此景,何其相似於一百十年前之中國,時任臨時大總統袁世凱以「穩定國家、避免內亂」為辭,逐步架空國會,解散政黨、迫害異己,終至廢除選舉、沒收民權。袁世凱最後更以「國情不宜民主」為藉口,自立為帝。歷史早已反覆證明,凡以「國家需要」為名削弱國會者,最終必以「穩定秩序」為由踐踏人民。民主之死,往往不是倒在坦克之下,而是消失在一次又一次「看似合法、實則專斷」的政治奪權之中。為維護中華民國之憲政體制,反帝制、反獨裁、反專制擴權,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七項,對賴清德總統提出彈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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