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性別須手術 同運先驅祁家威告劉世芳

客家電視台/劉虹均 徐榮駿 臺北
177 天前
長期為同志議題發聲的人權運動者祁家威,1日一早到臺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內政部長劉世芳,控訴現行跨性別者,若想更改法律性別,需通過兩位精神科醫生證明,並完成摘除性器官手術,往往只能透過司法程序爭取權益,長期關注相關議題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表示,臺灣已經有9位免術成功換證的案例,呼籲政府不該將其視為個案,應該盡速修訂法規,保障跨性別族群性別自主權。 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1日上午隻身前往臺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內政部長劉世芳,控訴內政部長期漠視跨性別者的權益,呼籲政府盡速通過跨性別者免術換證。 同志平權運動者 祁家威:「也就是說同婚國家裡面,37個可以換證的,其它36個都是免術了,只有臺灣還是要堅持,內政部不放手,要強制人手術。」 跨性別者更改法律性別門檻高,內政部2008年曾以行政函釋,公告變更法律性別,必須要通過兩位精神科醫生證明,確認為性別不安者,並且需要手術摘除性器官,才能完成法律上的性別變更,長時間陪伴跨性別者進行訴訟的團體表示,目前已經有9位跨性別者,成功爭取免術換證,主管機關應一視同仁修訂法規。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祕書長 簡至潔:「可是如果有11個法院、9個當事人,甚至都已經變更性別,這就不是個案了,我覺得內政部自己都不用想一想說,現在是他的函有重大的問題。」 2021年全臺首例跨性別女性,成功免術進行換證,2024年則有第一起跨性別男性,透過官司爭取更改性別登記,由於性器官摘除手術風險高,跨性別族群者,只能透過司法程序積極爭取自身權益,期盼有朝一日,臺灣能夠真正落實性別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