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博》麥當勞事件:是公關危機?或是一樁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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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傳媒黃文博專欄】隨著各項跨年活動熱鬧舉辦,社會大眾即將淡忘麥當勞事件。
新聞覆蓋以及話題退燒的雙重作用下,對當事企業而言,最佳對策當然是寄託於遺忘曲線。時間考驗大眾同理心,在欠缺社會運動奧援下,時間能輕易擊潰同理心;時間也提供企業脫身之道,只要想方設法撐過新聞熱期,低空掠過不成問題。
道歉次數真的不重要,歉道的是否真情至性,明眼人一看即知。聲明稿字數無關宏旨,字裡行間的insight thinking ,到底是深切檢討令家屬心碎的、長達幾個月的「......,事發後的處理也不夠即時、周延......」的責任多?還是用力自我解釋、「......,希望能給改進、以及做得更好的機會......」多?懂的就懂。
針對當事企業聲明稿和「道歉」的反彈聲音與抵制呼籲,絕對不到排山倒海,否則我們不會看到門市排隊人潮不減。不同群體對事件的共情明顯低落,否則我們不會看到高中生「......,來點麥當勞,沒有女權的世界真好。」的離譜言論。而受害者家屬寄望媒體伸張公理正義,其效果絕對侷限,畢竟媒體是否認真行使第四權,公理正義早非唯一權衡,迫於經營現實的考量在所難免。
企業一旦發生重大事件,除了時間的掩護,動輒使用「一切尊重司法」、「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表達意見」等等說詞~或托詞。司法成為四兩,用來輕輕撥開社會責任的千鈞,如金鐘罩、鐵布衫,借助漫長司法程序爭取更充裕的時間保護。雙劍併用,無堅不摧。
沒錯,在司法終判之前,誰也無權問責企業在法律層面的責任。重點在於,法律並非面對問題的唯一判準,司法歸司法,事實歸事實,事實既經認定,便不該偏執法律而漠視道理和人情。換個說法,遇到事實昭彰的重大事件,企業不可遁逃於道理和人情。
尤其是動見觀瞻的大企業,律己當嚴,無論決策高層或主責部門,在確定發生的事實之後的第一反應,往往依此為事件定性與定調,決定了往後處理因應的方向。倘若忽視共情同理之心而過度自我保護,莫怪社會有所質疑。
有人可能會問,大企業就要那麼衰嗎?因為夠大就要「情理法」,不能「法理情」嗎?
的確,因為你夠大,有示範意義,若你試圖倚靠時間和司法卸除壓力、大事化小,必定被中小企業師法。加上現在麥當勞經營權在台灣企業家手上,更須向業界示範何謂「真正」的企業社會責任。因此,中小企業60分及格,你大企業80分才及格。
實在好奇,麥當勞第一時間因應此事的直覺反應,到底是視為一次公關危機?還是一樁命案?
公關危機處理可以計算,包括媒體聲量、輿情監測、眾議分析、壓制型訊息露出效果評估.....技術手法不一而足。然而人命呢!面對人命,道理和人情優先。計算可以,但必須以道理和人情為前提做計算~或算計。
我一直靜觀事件發展,眼看時間這個大魔王即將取得壓倒性勝利,忍不住發個聲。人微言輕,這篇觸及有限的文,大概率不會納入當事企業的公關輿情報告中,肯定無關痛癢。事件繼續淡忘中,我繼續拒吃麥當勞,不在乎的消費者繼續排隊,麥當勞繼續打廣告並推社群行銷。很快的,公關危機處理就會處理掉這一樁命案。
一條年輕正盛的人命值多少?至少值得你我繼續關注吧。
作者為資深品牌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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