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民眾陳情「有利海鮮肉品有限公司」販售疑似逾期產品,於113年12月16日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及相關單位前往該公司及倉庫查察,經查,存放於仁武區冷凍倉庫、前鎮區民權門市「原味雞腿排」產品有效期限標示為114年11月23日,惟進口廠商提供之進口報單有效日期為114年8月22日,門市及冷凍倉庫合計703片,已全數下架封存,該產品貨源來自中部縣市工廠,涉改標效期,移所轄衛生局查辦。
另販售花枝月亮蝦餅、金目鱸魚下巴、烏魚子、特級比目魚、鯖魚片、板腱牛肉、白帶魚切塊、巴西熟凍龍蝦等多項產品,迄今業者仍無法提出進貨單等紀錄,難以釐清產品有效期限及標示疑慮,為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該公司相關門市已由本局及他縣市衛生局協助相關產品預防性下架,暫停販售,待業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後,再行釐清確認後,始上架販售。
另查獲「軟絲」產品進口業者提供之進口報單,生產國別為印度,門市標示立牌產地為菲律賓,涉產地標示錯誤;逾期產品「墨魚片」1盒於現場監督業者銷毀;此2項產品分別涉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5條; 此外,分別於大寮門市查獲烏魚子未貼標示、和牛未標示產地至都道府縣、仁武門市查獲虱目魚肚效期與包裝不同,涉違反食安法第22條及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規定,上述將依法處辦。
衛生局提醒,為維護民眾權益,倘有消費或爭議問題,撥打消費者專線1950,市府消保官可協助洽業者進行退換貨事宜。並呼籲食品業者,務必恪遵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維護食安與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