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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碳匯新增森林、竹林經營兩項方法學 林業保育署ESG平臺將推出更多專案供企業投入

中央社/ 2024.12.19 15:57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1219 15:57:50)為鼓勵投入森林碳匯,達成淨零碳排目標,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與林業試驗所合作所研擬之「加強森林經營碳匯專案」及「竹林經營碳匯專案」等兩項自願減量方法,經環境部審議後於今(19)日正式公告生效,事業及各級政府可依此兩項方法學投入森林與竹林經營,所獲碳匯效益將可轉換為自願減量額度(即碳權),除供抵減碳排放,亦可於碳權交易所交易,林業保育署「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專案媒合平臺」也將配合推出更多相關專案供企業投入。

呼應森林淨零路徑,增加森林碳權可能性 森林會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轉換為碳,儲存在樹木體內,在「自然碳匯」扮演重要角色。因應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林業保育署提出「增加森林面積」、「加強森林經營」及「提升國產材利用」三大策略,全面提升森林碳匯。在森林、竹林經營方法學公告前,國內自然碳匯方法學僅只「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一項。尤其臺灣森林覆蓋率超過60%,其中人工林面積約46萬公頃,竹林面積約18萬公頃,過去因林產業低迷,多數未妥善經營而呈現老化甚至荒廢狀態,藉由撫育、疏伐加強森林及竹林經營促進既有林木生長,或透過伐採後再重新造林,都可提高林地的碳吸存能力;此外,將伐採的木竹材搬出製成建材、傢俱等林產品,可延續原本林木的碳保存,達到增匯效果。 林業保育署強調,森林、竹林自然生長雖有碳匯效益,但藉由執行經營專案並經審議認可,始能將碳匯轉換成具交易價值的碳權,本次公告之兩項方法學,即為加強森林、竹林經營措施所產生的增匯效益提供量化準則。依環境部規定,僅事業(如法人、企業、團體)可申請執行專案,有需求的事業團體可依循方法學撰寫專案計畫,並依自願減量專案程序向環境部進行申請。

適用範疇及條件 依環境部公告,參與森林經營方法學的最小面積為0.5公頃,應用範疇為透過經營措施增加林地碳儲存量,適用於濕地以外的既有林地,藉由修枝、疏伐、延長輪伐期等措施實踐永續森林經營管理,並提升林木生長潛力、改善木材形質,優化林木產品生產利用。而竹林經營方法學的最小面積為0.1公頃,用於以收穫竹稈為主之竹林經營,執行撫育、立竹密度調整、維護竹林健康等工作,散生竹及叢生竹皆可適用。考量森林經營具有專業性,且須長期規劃,措施執行亦須適時適種,因此於經營措施執行日起3年內可提出註冊申請。 森林、竹林經營方法學也皆納入木竹產品碳儲存效益,申請人可提供木材收穫與買賣相關證明資料,並於官方認可的林產品追溯系統登載,進而取得減量額度。

媒合企業參與,公私協力投入自然碳匯 林業保育署表示,因環境部規定自然人無法申請自願減量專案,惟考量國內私有林或國有租地造林絕大部分由個別林農經營,林業保育署已於今年4月份建置「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專案媒合平臺」,鼓勵企業以公私協力方式投入自然碳匯及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除已提供該署轄管之國有林專案,明(114)年中旬前將進一步擴充納入其它公私有土地作為媒合標的,供企業投入造林、森林及竹林經營等增匯措施,達成企業落實ESG或向環境部取得自願減量額度之需求,擴大森林碳匯多元效益,促進人工林經營永續發展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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